土地承包合同简单
土地承包合同简单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将__土地包给乙方耕种,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位于永谷村3组(原明扬乡敬老院的土地),总面积8。8亩左右,其中田4快面积1.8亩,土6快(含敬老院自留地)面积大约7亩左右。
二、承包期限:20__年12月__日至20__年12月__日止。
三、承包价格:在承包期间,甲方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乙方看管和保护土地原貌不受侵占和损失,其租金费:即为乙方以承包该土地应享受国家的粮食直补款金额(在现行政策不变时),乙方不再交其他费用。
四、交款时间:租金实行一年一交,以甲方到镇财政领到国家粮食直补款为交款时间。如乙方到镇财政领到后,须在10日内交与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由乙方负责上缴。国家集体给予的一切补助优惠也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争要。
五、在承包期内,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承包耕地的稳定,便于乙方种植。如承包期内出现该耕地争议,乙方负责解决争议。若乙方进行了结构调整,甲方要转包或期满另包给他人,则对乙方进行结构调整的投入进行补偿。
六、双方合同签订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_元整,作为合同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人:
20__年12月__日
土地承包合同简单篇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和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以 的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并符合市县农业现代化项目方案的总体要求,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
二、土地流转的期限和流转费用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费用每年每亩 元,乙方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 亩流转给乙方(见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依法享有流转土地的承包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义务:承担土地流转期间产生的本社各项公益性事业建设分摊的义务工及费用,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在流转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订立合同后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②乙方丧失生产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③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并按流转费用的50%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乡(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1份。发包方及所辖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1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简单篇3
甲方:
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
为了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迅速调优调高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项目,种植大棚草莓,逐步引导广大农户走上致富道路。为使土地有序流转,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流转机制,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在承包组、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此土地流转使用权承包合同。
一、落实地点:
二、承包期限:
三、土地租金:每年每亩租金按每亩斤稻谷标准计算,折算价格县贸粮局前一年月日左右公布的粮食价格计算。年月日长兴县贸粮局每百斤稻谷元,即年每亩租金元。其余年份的土地租金依次类推。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租金每年在月日前支付给甲方(先付后用)。
五、如遇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及相关项目征用土地,权益损害(设施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该给农户的常规地面作物青苗等补助费归农户所有。
六、其他事项:
1、土地复耕费:
2、承包期内允许种植蔬菜,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与当地农户一视同仁。
3、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管理、包装等要求的前提下,享受规定应享受的各项政府政策,乙方的钢管大棚由甲方统一提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再行共同协商。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按经济损失程度负责赔偿,经调处不成的,可向县农业合同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简单篇4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和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以的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并符合市县农业现代化项目方案的总体要求,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
二、土地流转的期限和流转费用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流转费用每年每亩元,乙方年月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流转给乙方(见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依法享有流转土地的承包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义务:承担土地流转期间产生的本社各项公益性事业建设分摊的义务工及费用,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在流转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订立合同后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②乙方丧失生产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③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并按流转费用的50%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乡(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1份。发包方及所辖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1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简单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总体规划”指经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年。自颂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__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总额的____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税)。
第二十一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合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条二十四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和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权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本合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___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除国家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外,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少_______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第完成日期;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加或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要求要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乙方:
法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四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定,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乙方:____________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土地承包合同简单篇6
流转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承转方:湖北天造园艺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乙方拟投资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经西塞山区和河口镇两级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龙泉湖农业示范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流转土地用途
1、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
2、流转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
3、按照国土资发[20__]155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二、土地流转面积及方位
流转土地位于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河口镇村组,总面积为:__________亩。(具体方位详见经GPS测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土地红线图)。
三、土地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四、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五、土地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20__]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20年月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七、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5、在土地流转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中止合同(国家建设或重点工程占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6、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地面建(构)筑物拆迁清障工作,并协调乙方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对破坏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秩序的行为,应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八、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其它约定
1、按招商引资应提供的基本条件,甲方应具备水、电、路三通。基于实际情况,甲方现有的水、道路供乙方无偿使用,电力资源就近给乙方提供方便,使用电费按实结算。
2、乙方不再承担甲方所在地或镇政府的义务劳工,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工费及其它任何摊派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1)若乙方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给甲方,则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用为止。(2)乙方交纳土地流转费用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社员大会会义决议
3、土地流转户花名册
4、土地流转范围红线图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村委会: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简单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名称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第二条、承包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第一次三年一交,以后一年一交,在合同承包期间租金不变。
第五条、租金交付时间
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第六条、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争议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可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