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出租的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库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出租库房情况
租赁面积计 平方米。
二、 库房租赁期限及租赁用途
1、库房租赁自月日起,至租赁期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库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库房租金按年支付,租金需在每一租赁年度届满的前一个月提前支付;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计算方式为:每月每平米租金 元_租赁面积 平米_月数 ),大写: 元整。租赁期间,如需租金上调或下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随市场行情协议适当调整,并需签订补充协议。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水费暂不收取;电费按租赁户独立电表取数,采取插卡预付方式缴纳,电费每度电 1 元,电表押金 600 元。
2、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乙方应按月缴纳,每月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暂不收取)。如相关部门收取费用,甲乙双方可再行协商。
五、库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库房及其附属设施有非人为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对该库房进行检查、养护,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库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库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库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库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库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库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库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增收 0.5 %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续租,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承担年度租金的 10 %作为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由晋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 _ _ 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赵二鹏____ 授权代表人:____ __ ______ 开户银行:_晋城银行文昌街支行_ 电话:________ ____ _____ 帐号:__62253233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
签约日期:_____年__ 月____日
仓库出租的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租(新滘黄埔经济发展公司)炮兵岗一块空地围建成的仓库里的其中一个房间(已入住连同自行大蛇的棚架)和外加 00平方空地租给乙方作停放发电机使用,这 00平方空地现乙方已停放电机或有放其他东西,地方已大大超出 00平方,超出部分的如甲方日后需要使用,乙方要配合搬开,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租金为每月 650元,按金 __年3月30日已收),电费每度 .25元,水费每度2.50元,另收损耗:每表每月3度× .25元度=3.75元;水费每表每月损耗2度×2.50元度=5元。
二、租期:从__年8月 日起至甲方不再租用仓库为止。(注:租金按市场价)、
三、乙方在租用的空地上搭建的一切费用、用电设施(现在已接好),由一方负责,乙方要遵纪守法,如乙方发生违规经营或其他的债权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租用期间缴清所用使用的相关费用,如租金需在后一个月的 至5好缴交,水费、电费按表实计,2个月收一次,如超期 0天按每天2%的滞纳金收取。
四、如在乙方日常用电,或电焊,维修电机方面等出现问题的事故或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维修电机的残渣,废物要处理好,不得乱丢乱放。
五、甲乙双方要自行保管仓库所有财物,如乙方停放的财物要自行保管。甲乙双方的所有人员出入要关门,如属于那一方的人员大意不关门造成的损失由那一方的人员大意不关门造成的损失由那一方的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期内,如因新滘镇黄埔经济发展公司或国家征用该地段需要提前收回该场地,甲方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押金无息退还。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期满后一方需继续租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本协议一式两份,各代表人签名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仓库出租的合同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院内 平方的库房和房屋4间出租给乙方。
二、租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3年。
三、租金:年租金为36000元整。
四、租金的缴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提前2个月全款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需要向甲方交纳1000元的押金,3年合同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押金。
五、水电费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乙方使用甲方库房期间,发生问题,给甲方房屋造成损失,乙方要负完全责任,及时给甲方维修,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定根据需要进行改造装修,乙方不继续租用时还原房屋原来的样式。
六、合同期满,乙方欲继续租用时,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若乙方不再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时,将房屋交给甲方,如果不按期交付,乙方每拖延一天,按年租金的5%交纳违约金给甲方。
七、如果乙方到期后,乙方继续租厂房,甲方要变动房价时候,也应该在3个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违约,也赔偿乙方3个月的租金。
八、甲方如有房屋拆迁等政府性变动,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的租金(按月计算)
九、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由乙方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1、拖欠租金超过1个月的。
2、把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造成房屋损坏。
十、承租期内,如乙方经营违约违法,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一、承租期内,如所租房屋人为造成损失,由乙方按损失价格赔偿。
十二、在承租期内,乙方自行解决自己的财产、物品及人员的安全。如出现案件或其他损失与甲方无关。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仓库出租的合同篇4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现乙方已对本合同项下所述的厂房作现场实地视察,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标准
1、甲方将座落在 的厂房(房地产权证号: ,以下简称:该厂房),建筑面积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的范围仅限于上述厂房,除厂房外的其他空地乙方可以合理使用,但需遵守有关人员进出、环境卫生等管理制度。
2、该厂房的用途为 ,如乙方需转变该厂房的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用途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租赁年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如乙方续租或不续租的,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金
1、首年该厂房租金为人民币 每平方米(¥ 元/㎡),即该厂房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 年开始每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的基础上每年递增百分之 捌 :
即 年 月 日开始该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 年, 年 月 日开始该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上述费用均不含税,如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甲方须予以配合,税金由乙方负担。
3、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租金开始缴交日期自 年 月 日起。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缴交当月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给甲方,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届满且乙方付清水电费、税费、工人工资、租金及相关费用后的7天内由甲方不计利息原额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费用
1、甲方负责提供 千瓦电源,其余用电设备的安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购买及安装甲方指定型号参数的水、电表、限流空气开关。乙方必须根据上述甲方提供的用电负荷之内进行安全用电,若因乙方安装及使用过程或超出负荷造成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自来水源,其余用水的安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需增加水、电负荷,则由乙方为主导,甲方义务协助到有关部门协调,一切报装增容、安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间乙方安装独立电表和水表,发生的水、电费用甲方按照地方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按实代为向乙方收取,公共用水、电则按实分摊收费,缴交日期与租金同时向甲方支付。乙方逾期缴交水、电费或其他租赁费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之厂房作停水停电处理,造成损失、损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生产产生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费用和装运车辆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厂房,但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转租、分租给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七条 维修、养护
乙方在租赁期间,保证妥善使用该厂房。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建筑的结构。如乙方在使用该厂房过程中,对其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负责修缮或恢复原状,如乙方怠于处理的,甲方可单方面采取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不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按照实际向甲方作出相应的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厂房损坏或对其他任意第三者造成伤害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装修改造
1、租赁期内乙方如需改建、增建,须向甲方提交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得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动工,否则甲方有权追讨乙方一切责任。租赁期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出租物原貌恢复原状。
2、由于乙方擅自改建、增建项目的,给甲方或其他任意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一概责任由乙方负责。
3、如涉及对消防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改造。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提交的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5、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租时,由乙方投入的可分割并可移动的属于乙方所有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由乙方带走;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水管等)及有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6、租赁期未满,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退租,属于乙方所有的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归甲方所有。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提前退租,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有资格的评估单位,对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进行评估,甲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厂房返还
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须按甲方要求 天内迁出并将物品全部搬走,乙方无合理理由逾期不搬迁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日租金三倍的标准支付场地占用费,同时甲方有权将物业内的物品搬出,并不承担保管义务, 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除能用螺丝刀拆卸的器具乙方可自行拆走外,所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属甲方所有,乙方如有损坏应维修及赔偿。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每月租金及相关费用给甲方。
3、租赁期内,乙方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国、地税等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时办理或不办理上述相关证照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因拖欠工人工资致使任何纠纷发生,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在租赁期内,乙方须取得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合格证或资格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确保在租赁期间,其有关生产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安全生产。如有高度危险性机器设备进厂或参与生产,必须书面知会甲方并由乙方为主导上报有关管理部门核查并批准方可进入该厂房投入生产,并做好高度危险作业的危险防范措施。乙方对该厂房的使用必须符合被核准经营的项目的安全标准,达到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在租赁期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安全生产责任或消防责任、环保责任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或任意第三者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使用甲方电梯(包括客梯及货梯)造成的损坏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国家政策或政府部门规划要求改变厂房使用功能,或政府征用、征收、拆迁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发生上述情形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结清款项,甲方则在合同解除后7天内无息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
3、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尚未使用租赁该厂房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将履约保证金双倍退还,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中途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租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履约保证金:
(1)合同期内,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或随意改动经营设施和经营范围,经甲方警告仍不予纠正的;
(2)乙方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让经营该物业书面,或将该物业作设定任何担保、抵押的;
(3)乙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 日,或累计三次逾期交纳租金的,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拖欠总金额的 ‰计付违约金;
(4)乙方不承担应由其承担的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物业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该物业进行装修的;
(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乙方出现上述情况的,本合同在甲方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并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段时,如有征收补偿的,一切补偿及赔偿按法律规定处理。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补偿之责,但乙方所交之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之一切文件的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准,从一方寄发信件之日(以邮戳为准)10日内,视为已收妥相关文件,任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均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怠于通知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仓库出租的合同篇5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郑州市市金雀路188号出租给乙方,其中场地600平方及一间办公室,每月租金为2500元整。
2、乙方租赁场地用于存放商品车辆(含微型轿车)。
3、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建筑结构和用途。
4、本合同租赁期为年 年日止。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内起,甲方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租金自场地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5、租金每月交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当月租金2500元(二千五百元整)交付甲方。甲方不提供租赁发票,场地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保证场地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保证乙方商品车辆的安全;乙方使用中,调动车辆时需通知甲方,无乙方人员或调车单时,甲方不允许调动,晚上乙方可安排人员和甲方共同承担夜间安全。
8、甲方为乙方租赁的场地安装水、电表,在租赁期内,场地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9、合同期满1个月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未续租,合同到期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场地,乙方添置用于经营所有的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5日内全部搬离。
10、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场地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当日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场地严重受损,或乙方承租的场地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终止合同,不承担乙方其他损失,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对目标土地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出租权。本租赁合同是对目标土地唯一及排他的租赁。至本合同签署日止,目标土地未设置抵押权及其他影响乙方行使租赁权利的权利限制。
2)甲方保证目标土地符合乙方的使用用途,保证乙方以该用途进行相关报批手续时不会受到阻碍。
3)租赁期内如任何第三方与甲方就目标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生纠纷,甲方负责抗辩及承担一切费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3.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不具时间限制的保证、承诺、责任或其它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该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如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中途解除本合同。任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退还乙方所缴纳租金。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代表人:
乙方(公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仓库出租的合同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仓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仓库租用:
1、租用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2、租用部位:(1)库库区性区域(块垫仓板);
(2)库库区平方米
二、租仓费用
1、租金:元/区域(栈板)/月,元/区域(平米)/日;元/吨/日。
2、处置费:实重货按吨(毛重)、泡货按吨1.5立方米计算。
(1)按实际进货量一次性收取30元/吨;不满一吨按一吨计算。
(2)按实际分拣配货量一次性收取元/吨(按毛重计算);
(3)甲方提供液压车一辆,不收费,修理乙方负责;
(4)乙方付伍千元押金。
3、如冷冻商品进仓温度高于-12℃(不含-12℃),需要按实际进货量一次性收取降温费50元/吨(1.5立方米)。该商品的内在质量由乙方自行负责。
4、委托装车或卸车费:
按实际装车或卸车量计算元/吨(1.5立方米)。
5、每月20日付租金。
三、商品进出仓要求及约定
1、甲方进出仓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自8:30至16:30止,若乙方在法定节假日进出货,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可视情形安排人员进出货,乙方在法定节假日需进出货的,甲方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劳动部门的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2、乙方如需大批量进出货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进出货准备。
3、为了保证商品的质量,乙方进仓商品的温度在-10℃以上的,甲方有权谢绝乙方的商品进入仓库。
4、乙方在存放畜禽产品前应按国家《卫生防疫法》有关规定,先向甲方提供当地县级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后,商品方可入库。
四、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财产权利转移给第三方,不必租求乙方的同意,但应告知甲方权利转移情况。权利转移后,该第三方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担的义务。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所租仓库区域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五、其他
1、甲方仓库仅做储藏仓库,不作其他用途;
2、甲方只对仓库的管理负责,对仓库内货物的质量不承担责任;
3、乙方不得储存易燃易爆、易污染、有毒有害有腐蚀有放射性物品,如采用隐瞒的方式储存入库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4、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不及时处理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按国家或行政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6、仓库的管理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人员因工作等原因要进入仓库的,应持有本人的《健康证》,否则,甲方为了食品的安全有权谢绝其进入仓库。
8、乙方人员进出库生产作业应自觉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甲方库房设施,如乙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甲方库房设施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若甲方企业隶属关系、经营方面、出租房屋的归属等发生变动或主管部门对此房屋另有重大处理以及政府方面的行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