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感谢信的
工商局感谢信的范文篇一:
未央区西兰路工商所的全体同志:
您们好:
我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由于我老公9月16日在意尔康专卖店给我买了一款女包,单价238元,我使用两天后发现包的漆皮掉了,9月22日来到意尔康专卖店要求退货遭拒,而且店员态度恶劣,与店方多次交涉无果后,为了维护我应有的权利,我向负责该区域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其实说心里话,一开始我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我深知维权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而且都是毫无结果。但当我走进西兰路工商所消协办公室时,就立刻感受到工作人员张伯钊等同志的热情接待,并耐心询问。虽然我这次投诉的金额不大,但是丝毫没有遭到轻视,尤其是张伯钊同志不厌其烦反复与意尔康的负责人沟通,期间还遭到店长的辱骂,他都忍气吞声,我感觉很过意不去,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对方强硬的态度有所改变,在这期间,张伯钊同志往店里跑的不下五次,耐心劝说。最终在我投诉的第二天下午通知我前去领退款。他这种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使我非常感动!
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一方面消费者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政府实实在在再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正因为你们的存在,让老百姓在消费的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人愿意帮我们,让我感受到消协就是消费者的家。
最后,由衷的感谢西兰路工商所的同志们,希望领导对他们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予以表彰和鼓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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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工商局感谢信的范文篇二:
尊敬的武汉市工商局领导:
您们好!我是辽宁省凌源市的一位个体户,名叫程晓丽。今天我怀着十分感谢的心情向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分局的各位领导,特别是汤逊湖工商所范冬生所长表示衷心的感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2月份,我通过看电视广告,与步步家全自动鞋套机运营管理(中国)总部-武汉沃特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通过多次电话商谈,决定与其合作,便给厂家汇去了12800元货款。随后在合作过程中发现厂家无论从进货价格及代理条约,均没有按照广告承诺。是厂家的欺骗及不诚信使我家蒙受了经济损失。发现上当后,本人多次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均遭到拒绝,并且该公司经销员觉得我路途遥远,维权不易,处理事情的态度十分强硬,坚绝不给退货,我对此已失去了维权的信心。时值3.15维权日,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向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发了投诉信件,两省远隔万里,我对此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我深知维权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没有想到,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分局接到投诉后,以消费者利益为先,高度重视,在3.15当天汤逊湖工商所范冬生所长就给我回了信,并且不厌其烦听我说明情况,亲自调解核实。经过多次调解,终于该公司同意退货退款。但范所长考虑到我路途遥远,并没有要求我亲自去武汉处理,而是在异地为我伸张正义,挽回我的经济损失,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和范冬生所长并不相识,远隔万里,他的不辞辛苦,不计报酬的工作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作为一个经商多年的个体经营者从来没有碰到他这样急别人所急,想别人所想的外地工商执法人员,是他维护了公正和正义,维护了我的个人利益,他没有得到一分报酬,不为名,不为利。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他才好,只能写一封感谢信送到你们工商局,请你们对范所长对外地工商户尽心尽责,全心服务的精神给予表扬和鼓励。
最后再次衷心向武汉市工商局领导表示诚挚的感谢,感谢贵局领导带出了江夏分局这只能强烈的为全国工商户服务的优秀工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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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工商局感谢信的范文篇三: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月1日到6月31日,是企业集中年检的时间。按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全区煤矿企业年检需到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年检。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规范等原因,往往有的煤矿企业通过一次年检得往返呼和浩特和准格尔旗三四次,每次仅旅差费就得1000元以上,而且耗时耗力,极为不便。
本着方便煤矿企业年检的原则,我旗政府分管领导与旗工商局负责人协商:能否请示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派人到我旗对辖区煤矿企业年检进行现场办公。我旗工商局将此意见向自治区工商局企业处汇报后,企业处林树钧处长及时进行了内部调整,并安排企业处副调研员智新林、主任科员丁勇利用4月16日到20日这五天时间到我旗工商局现场办公。来到准旗后,这两位同志立即开展了煤矿企业年检工作,他们娴熟的业务、温馨的服务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让我们十分感动并且非常满意。截至目前,已有44家煤矿企业通过了年检。同时,贵局指导了22家煤矿企业继续补办和提交手续。此举,得到了我旗煤矿企业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
为此,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代表全旗煤矿企业向贵局这种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深入基层,方便企业和特事特办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将号召全旗各苏木乡镇和旗直各委办局学习贵局这种为辖区经济发展着想,全力为纳税人服务的精神。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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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